
山东清泉集团获“烟台市敬老模范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
2018-11-06
日前,烟台市老龄办、市总工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烟台市敬老模范企业”推选活动。经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市推选活动组委会审核,以及公示监督,共推选出10个企业为第二届“烟台市敬老模范企业”。活动旨在通过表扬先进,吸引更多的爱心企业和人士投身于敬老、养老、助老的老龄事业中,担起倡善兴孝社会责任,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提高为老服务质量,共同打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烟台市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经过一系列的审查评审,山东清泉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评选活动中得到了认证,获得了第二届“烟台市敬老模范企业”荣誉称号,并于10月17日恰逢农历“九九重阳节”由烟台市政府领导颁发荣誉奖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