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集团

清泉特钢有限公司开展“质量成本效益年”活动


发布时间:

2012-03-08

        根据《烟台市清泉特钢锻造制品有限公司2012年经营计划》,经特钢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质量成本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于年初下发到公司各分公司、各部室。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该方案做好准备工作,分步实施。
        2012年是特钢公司发展的关键一年。在《2012年经营计划》中把今年作为特钢公司“质量成本效益”活动年,是为了动员全公司职工全面参与和实施以质量、安全、成本核算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企业责任制考核、工资奖励分配制度为手段的企业管理整顿、完善和提高的活动,为全面完成公司董事会2012年的各项经营目标和生产开发任务,解决当前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奠定基础。
        公司开展“质量成本效益年:活动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和培训阶段,时间为一周。主要工作任务是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组织开展活动,成立组织领导小组,并对相关人员行进培训。
        第二阶段为自查和现场检查阶段,时间为一个月。首先是各分厂组织自查,查找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形成自查和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公司领导小组。公司领导现在抽调相关人员到各分厂、部室现场办公,按自查内容进行检查,最后达成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以公司名义向各分厂、部室下达整改作业指导书。
        第三阶段为整改阶段,时间为两个月。各分厂、部室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和时限,按责任分工进行具体整改。整改要达到此次整改的目的,要有效果、有成效,使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安全事故明显下降;成本核算体系得到贯彻和完善,产品单位成本降低率超过5%;定岗定员,按绩效考核方案实施考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实行定置管理,符合5S要求;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成本意识、质量意识有明显提高。
        第四阶段为验收阶段,时间为一个月。按照整顿验收标准对各分厂部室进行验收,对其中不合格项提出二次整改要求和时限,下半年再组织整改验收,直到全部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必须落实到实处,对验收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分厂部室分别给予警告和扣减绩效工资的处罚;对公司提出的整改要求,分厂、部室领导顶着不落实的,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或免职、撤职;对任务完成出色的分厂部室,给予嘉奖奖励。
        有方案、有指导思想、有具体落实步骤、有公司领导的支持、有专门小组的领导,我们坚信,此次“质量成本效益年”活动的开展,一定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取得活动的成功,为“十二•五”期间的可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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