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集团

实业公司召开标准化管理内审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

2012-07-14

    6月8日8:00,公司在八楼会议室召开了标准化管理内审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经理许竹立主持,并作重要指示,标准化三大分委会成员参加。
    总经理许竹立指出,2011年10月30日,清泉实业公司顺利通过了“山东省标准化良好行为AAA企业”确认。2012年,张恒佳董事长把推进标准实施作为公司的四大工作之一,充分说明公司始终把标准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更好地推进标准实施,公司在2012年初专门成立了标准化管理落实部门——标准化办公室。上半年,通过全员学习标准、落实标准、考核等,广大干部职工对标准的认识、标准的学习和运用有了很大的提高。其中,标准化办公室做了大量的工作。
    2012年,公司把2011年未纳入公司标准体系的6个分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到公司已经建立的标准体系。截止到6月初,能源分公司、安装分公司、后勤分公司、设计研究所、尾矿石分公司和物业分公司,共编制工作标准59项、管理标准34项、技术标准47项,其标准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以上公司完成了标准文本的初步编写,标准化办公室对以上公司初步编写的标准文本进行了内容的初审和标准格式的修改。
    经过初步审核的标准,要由标准分委会进一步进行复审。工作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卢世芳进行审核,管理标准由企业文化建设中心部长朱福信进行审核,技术标准由生产部部长闫长林进行审核,要求6月底修订完毕,再由总经理进行终审定稿。七月初签发新编标准发布令,然后标准运行实施。
总经理要求标准化办公室在6月份考核时,把“三标”体系纳入到标准化考核范围内,使标准化和“三标”体系有机的结合,使考核更加有针对性。三大分委会要参与到标准考核中来,对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可采用抽查部分标准的执行和掌握情况的方式进行,以循序渐进地推进标准的实施效果。
    总经理最后强调:“山东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标准化办公室必须做好标准化工作日常工作记录。标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进行修订工作,标准化办公室要在每年12月份对各单位下发附有标准修订理由、修订依据、修改意见的标准修订函,在汇总标准修订意见的基础上,按公司标准修订增补流程对标准进行增加修订。
    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公司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执行标准力度的逐步加强,公司标准化工作将对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起到越来越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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