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集团

长岛县总工会莅临实业公司交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12-09-05

    7月19日15:30,长岛县总工会主席赵延凌一行九人,在莱山区总工会主席姜开旗、副主席姜言良的陪同下,莅临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交流学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总经理许竹立,工会主席陈祥君热情接待到访领导,并向他们报告了清泉实业公司工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总经理许竹立热情接待到访领导,向他们简要介绍了清泉实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创业过程,并报告了工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许总说,在公司的创新发展过程中,公司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职代会建设工作,在莱山区总工会的热情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成立了工会组织,积极向广大职工宣传工会组织的作用和意义,严格按照公开、自愿的原则,鼓励、吸纳广大职工加入工会组织,把厂务公开作为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切入点,不断探索和拓宽厂务公开的方式和范围,完善厂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 
    公司始终把职代会作为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平台,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通过总经理的《行政工作报告》、工会主席的《工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发展、经营管理、工资分配、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障职工对企业发展建设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增加职工的归属感、责任感和对企业发展的信心。随着公司的稳健发展,职代会的组织制度也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清泉实业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明确了职代会民主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职代会与公司党总支、董事会和工会的关系,职代会召开的程序、职工代表的条件、产生程序和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等,为职代会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与此同时,公司还积极拓展职代会民主管理新形式,不断充实民主管理的工作内容,建立和健全了职工代表团组会议制度、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职工代表提案制度,形成了职代会会前有安排、会中有议题、会后有贯彻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有效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提供了保障。
    许总指出,在莱山区总工会的坚强领导和全体工会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在2012年上半年荣获“山东省职代会优秀星单位”荣誉称号;工会主席陈祥君同时荣获“烟台市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
    随后,莱山区总工会主席姜开旗陪同来访代表团观看了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影像资料。
    长岛总工会主席赵延凌听取了许总和姜主席的介绍后,对清泉实业公司发展成就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表示赞赏。她说,作为一家村办企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实现这样的发展规模,感到非常吃惊和赞叹。他说,你们的企业发展理念非常超前,这得益于优秀的带头人和能打敢拼的战斗团队,也与工会细致入微的工作是分不开的。你们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们要将清泉实业公司的先进经验在长岛县大力推广和学习,并衷心祝愿清泉实业公司的发展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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